统筹推进集中调度 河北省开展水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2018-09-17

河北省组织召开了河北省环境执法工作调度会议。2018年1-8月份,河北省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1812件,罚没款数额78855.8万元,充分肯定了环境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

会上,听取了各市环境执法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和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提出了整改要求。各市环境执法支队长座谈交流了今年以来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为贯彻落实省领导系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涉水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切实有效改善河北省水环境质量。经研究,定于9月10日至10月26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半月水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会议要求,各市要主动作为,加强协同配合,强化责任担当,紧密结合河北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瞄准影响河北省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坚持依法打击、精准打击,夯实环境执法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环境执法能力水平。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分各市自查、整治提升和全省督查3个阶段,要对辖区内所有涉水污染源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尤其对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涉水企业、入河排污口、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等进行严查,对河流县界考核断面水质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查找水环境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坚定的决心和力度,全面动员,专题部署,明确措施,持续加大执法力度。行动将实行“日上报”、“周排名”“月通报”制度,各地要对照专项执法检查内容,要及时上报执法工作动态,要全面建立专项行动问题清单、处罚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超标排污、违法排污等问题,依照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运用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查封扣押、移交司法等措施,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同时,强化后督查及问题整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省环保厅将根据各市(区)自查情况开展暗访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执法检查不到位、突出违法案件查办数排名倒数的地区针对性开展“解剖式”执法检查。